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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附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纳税人编码:310113
鉴定期:2011年度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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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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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汇算清缴相关事宜:
一、向税务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受理单(附件2)纸质各一式三份
2.企业年度申报表B类(总表、附表)纸质一式二份、客户端申报表一份,两表数据应一致。
3.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纸质一式一份
4.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实地调查核实记录 纸质各一式三份
二、汇缴相关注意事项
(一)、填表注意事项
1、 所属行业确认:企业经营多业的,均以其2010年主营项目(收入总额占比重最大的项目)确定,并以此确定2011年所属行业和应税所得率。
2、 减免税项目确认:无
3、 收入确认: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开发区返税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等。具体见客户端填表说明。
4、 已预缴所得税额:正确填写,不包括滞纳金。否则,系统审核出错并提示申报不成功
5、 资产总额确认:年平均=12个月平均合计数÷12 、月平均=(月初+月末)÷2
6、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是
(二)、其他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后发现数据有错误的,若税款已入库,则作为已预缴税款,再次申报;若未扣缴税款,则到税务受理窗口撤销原申报记录,重新申报。
2、所有上报的纸质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章
3、请企业于3月25日前自行申报结束并将上述资料交至专管员。
4、涉及退税企业与专管员联系。 第六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