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公司
特别规定返回上页
2010-09-13

 
工商政策特别规定
 
1.国内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2.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3.公司章程和设立申请书上的经营范围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
4.经营地址不强调房屋性质,只要不是居住房;
5.属于部队房子要提供军队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如军队租赁许可证上的章与出租方名字不符时,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6.注册和注销企业,增资或减资比例与前期出资比例不同的,需到工商局当地签字(如:同比例增资或减资,不用当场签字);
7.公司经营范围第一项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
8.个人独资企业不允许变更企业类型,改资企业允许变更;
9.夫妻双方不允许共同成立公司;
10.同一法人,不可以重复担任两家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
11.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如分期付款,首期注册资金的20%必须到位,后续资金在2年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