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关于印发《工商宝山分局助推区域经济返回上页
2012-12-20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文件


沪工商宝注〔2012〕28号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
关于印发《工商宝山分局助推区域经济
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各工商所,检查支队,协(学)会:
现将《工商宝山分局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工商宝山分局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和谐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工商部门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工作效能,支持和推动宝山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如下措施:
一、聚焦转型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一)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云计算、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行业企业的登记辅导工作,及时掌握区域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产业特点,着力解决其在市场准入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支持新兴产业健康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放宽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衍生等新兴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允许使用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
(二)推动航运产业和邮轮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放宽航运相关新兴行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用语,大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航运经纪企业和航运经纪人,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发放服务联系卡,为区内引进的大型航运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快速高效服务;服务宝山国际邮轮母港及延伸产业项目的建设,积极推动邮轮代理、邮轮修造服务、邮轮物资配送以及相关旅游业、餐饮业的发展,繁荣宝山邮轮经济。
(三)支持重点园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规划要求,大力支持大场动漫衍生产业园、庙行智力产业园、复旦软件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上海国际工业产品设计中心、上海国际钢铁服务业中心等重点园区发展电子商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放宽经营场地注册条件,允许园区企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现代服务业;建立现代服务业园区工商服务平台,开展特色服务,帮助园区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向园区积聚,形成规模效应。
(四)推进重点区域和淘汰落后型企业的规范整治。对区委、区政府确定要调整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高能耗、高污染,不符合区域产业结构布局的劣势行业和企业,在企业设立登记、变更以及年检时严格把关、重点审查。深入开展“走千家企业,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转型指导,帮助尚有发展前景的落后型企业实现改造提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推进吴淞工业区、南大地区的规范整治,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管、整治工作,推进重点整治区域尽快实现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
(五)支持总部经济和大型企业的发展。放宽总部型企业的设立条件,鼓励跨国公司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在宝山设立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的跟踪联系制度,对区内引进的企业总部、研发基地、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大型企业,提前介入,从名称核准开始,全程跟踪指导,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发照;简化大型企业的办事流程,减少经营成本,总公司注册在宝山、分支机构50家以上的大型企业,可统一向分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六)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转型。鼓励开展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股权化运作模式,允许以量化的村级集体资产作为出资设立开展自有资产管理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促进农业经济组织化程度提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业务范围、投资主体和出资方式,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支持罗店、顾村等地区发展观光休闲旅游业和开展“农家乐”服务,对农民集体从事“农家乐”专业服务的,允许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为“农家乐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为“为经营农家乐的成员提供市场信息、经营管理服务”。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和网上登记。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将更多的前置项目纳入并联审批流程;加快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完善“外网申报、内网预审、现场提交、一次办结”的网上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八)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切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市局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意见,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股权出资、债权出资、分立合并等措施实现业务、资产重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有制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间资本以股权认购、参与改制重组、开展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有制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强对兼并重组企业的跟踪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九)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允许企业以股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域名权以及非专利技术出资,盘活企业资产,促进财产性权利转化为资本;对企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允许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非货币出资比例以全部注册资本额为基准计算;积极做好动产抵押工作,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办结;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帮助区域重点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做大做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
(十)强化登记管理信息的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登记管理信息的收集和披露工作机制,做精做深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综合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分析报告、发展动态和专项统计分析,全面反映区域企业数量、经济规模、产业结构、产业优势等综合情况,服务宝山发展战略和政府决策;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政府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的长效机制,实现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与相关行政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探索建立信息解读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成果,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一)大力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建立注册商标分类数据库和区域驰(著)名商标数据库,形成挖掘、培育、申报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培育发展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发展商标。加强对企业商标运用的宣传指导,引导企业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围绕重点保护商标、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深化商标保护工作,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改善社会民生
(十二)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执法。围绕民生热点,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房地产、产品质量、网络交易等领域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无照、电子商务违法经营行为、虚假广告的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主体经营有序、健康发展。
(十三)创新年检服务方式。通过全面推行网上年检,实现企业网上年检100%,有效减少企业往返次数,方便企业办事;对符合免审备案条件的企业,免于提交审计报告,对小微企业免收年检费,有效降低企业商务成本;对分支机构较多的大型连锁企业提供集中年检服务,让母公司一次完成全部分支机构的年检,提高企业年检效率;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大型项目和重点工程企业、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等企业实施上门年检,开通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年检服务质量。
(十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社会诚信建设。按照企业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区域重要度和动态警示度指标体系,加强企业分类监管;积极鼓励扶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先进产业,大力限制淘汰高污染、高耗能和高危险等落后产业;做好吊销未注销企业、严重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工作,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督与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促进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十五)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用五年时间,在流通领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三个度”,即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形成“四个一”,即一个较为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一套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一个渠道畅通、覆盖面广的消费维权平台;一批典型引领、率先垂范的单位、行业;实现“五个进一步”,即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企业自律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主题词:工商  助推  转型  措施  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