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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宝安委办〔2014〕2号


各街镇、园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街镇、园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宝山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

宝山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3年,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持续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有序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1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40%、125%;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99起,死亡10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0.99%;共发生火灾1097起,死亡6人(1人为安全生产事故、3人为纵火事故、另2人为小火亡人),受伤5人,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人以内。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到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讲话、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8.31”事故当晚,区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及时传达韩正书记、杨雄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8•31”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委汪泓书记、区长方世忠也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到有关部门调研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制定和下发了《宝山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基层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的意见》(宝委办〔2013〕3号),并在春节、高温汛期、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等特殊时段,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进行安全检查,有力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推进责任落实。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建设,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与14个街镇园区、20个委办局签订了《2013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签约率100%。各街镇园区与村公司居委签约556家,签约率100%。各村(居)、公司与企业签约15875家,签约率98.2%。
(三)定期通报形势。区安委办每月汇总生产、交通、消防三大安全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专报》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并在《宝山报》及时发布,使全区人民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形势,形成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及时制定和下发有关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和专项工作,保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年内制定下发《宝山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全面部署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深刻吸取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本区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发生;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本区汛期和高温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强汛期和高温台风期间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本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区域内所有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确保重大节日期间全区的安全稳定;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并转发市安委办有关《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转发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本市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输送管道重点安全检查的通知》,深入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线事故隐患,确保我区油气输送管线安全。特别是“8.31”事故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立即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方案》,深刻吸取翁牌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地毯式、全动员、动真格、零容忍”要求,部署全区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监管。一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宝山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明确5家单位作为区级督办隐患单位,持续跟踪检查督办,年内全部完成整改。对隐患严重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抄告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二是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推行“分级监管、各有侧重、有分有合、重在落实”的安全分类监管模式,明确区、街镇园区监管重点,并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动态监管。三是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相继开展了危化企业、液氨使用单位等11项专项检查。区安全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全年共立案查处生产安全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46起,处罚金额387.3万元。其中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48起,处罚金额109.4万元。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人民币239.08万元,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四是突出危化企业安全监管。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专项排查工作,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聘请专家参与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继续妥善做好危化调整企业后续调整工作。
(二)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是深入持久开展专项检查。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全区312个在建工地的专项检查,突出对施工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检查;突出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施工外用电梯以及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共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124份,暂缓施工整改单22份,停工单4份。实施行政处罚23件,处罚金额110.61万元。二是强化专项整治。以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为重点,集中力量并聘请建筑协会专家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升降机、人货梯等全方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进行复查。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强化小型建设工程的属地化监管。严格按照《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50万元以上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全年共完成72个财政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制作小型项目招投标工作宣传纪录片,在全区进行有力宣传,并由区监察局牵头,对小型项目管理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全区小型项目管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一是强化行业自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公民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借助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部门加强监管,保障行业系统自律。结合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区活动,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区旅游景点、宾(旅)馆、在建工地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组成联合检查组21个,检查单位1936家次,发现和督改各类火灾隐患2176处。二是加大经费投入。2013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消防业务经费2845.71万元,加强全区消防设施、日常装备购置、应急救援、科技信息化建设等投入。建成集控指挥、统一调度、沙盘推演、海量查询等模块的宝山区消防指挥中心。结合“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杨行、罗南、石洞口等3个消防站。三是狠抓源头管控。消防、建设、工商、安监、文化等行政审批部门,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审批事项,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抄告、移交、通报、联合检查等制度。特别是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营业场所采取“一票否决”予以年检不通过。四是刚性治理顽症。全区先后开展“除火患、保平安”、“闪电”、“宝剑”等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级督办重点根治、其他区域联动自治”的要求,梳理确定包括市级挂牌督办大场镇南大地区、塘后路部队出租房区域、南杨家宅城中村区域等在内27处火患重点区域,通过联合刚性执法,顽症区域消防现状明显改善。
(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五类车”、机动车违停、大型货运车等专项整治。结合大型货运车“三个实有”管理,督促大型货运企业、物流场站、重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交通顽症的集中整治,全年开展集中整治66次、日常整治890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26万起,罚款5367.6万元,行政拘留176人。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对事故多发路段实行动态化排查机制,通过建立交通事故预警系统、增设“事故多发道路”警示牌、调整交通信号灯、新增路况信息情报板以及道路标线复线等措施,加强对宝杨路事故多发路段(市级)的源头管理。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补漏拾遗,强化多级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有效确保道路交通设施清晰、完好。三是开展渣土车违法综合治理。对影响城市公共安全运行的渣土车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共查处渣土车各类违法4320余起,全区发生涉及渣土车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事故同比去年分别下降14.3%和75%。
(五)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重大节假日、餐饮场所液化气钢瓶、冬季锅炉、电梯维保、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液氨装置等专项安全检查,共组织1603家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监察人员检查单位237家次,开具监察指令书74份。二是积极开展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明确本年度20家对标试点工作企业,及时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强化培训,加强对20家试点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指导和抽查,为开展特种设备对标工作打好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商业公共场所单位电梯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商业场所电梯专项检查工作,督促58家使用单位对804台自动扶梯、人行道、垂直电梯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共抽查商业场所203家次,抽查电梯427台次,开具监察指令书5份。
(六)切实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地下空间综合管理运行机制,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地下空间属地化的管理原则,建立街镇园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共同加强对全区2461座地下工程的安全监管。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4065余人次,累计检查工程25747余座,整改隐患100处。对《宝山区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全区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在公用类民防工程推进地下空间综合责任保险,共参加投保45家使用单位。二是推行地下空间分级分类管理。依据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将地下空间分为重点工程、使用工程、闲置工程、退出序列工程,并根据管理要求重点工程一个月检查两次,使用工程一个月检查一次,闲置工程两个月检查一次,退出序列工程一季度检查一次。三是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培训。及时召开区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工作会议、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使用培训会和民防工程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培训会,以会代训,提高地下空间管理水平。
(七)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农民工和各类依法培训。通过明确目标、细化方案,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努力提高农民工培训质量。全年共完成农民工培训87期、10328人,占培训任务的103.28%。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人员培训,全年共培训361期、14191人。二是加强特种设备人员培训。2013年,将特种设备安全干部培训工作被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全年共培训安全干部1009名。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及时组织街镇园区安全干部、及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320名进行新法培训。三是积极营造安全氛围。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展板并组织巡展,在《宝山报》开辟专栏,制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发放宣传横幅276条,宣传海报640套,宣传标语2100套,《上海2012年》安全生产警示片500张,安全画报(安全生产案例教育)500份。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年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日宣传活动12次,交通“五进”安全宣传授课3900场次,张贴宣传挂图410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3万余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持续推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构建区、街镇、村(居)委、居民楼组(生产队)等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安全宣传网络,成功举办“1.19”和“11.9”两次消防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形成“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各街镇园区、区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部署,全区从6月下旬至9月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街镇园区、各部门按照“三个所有”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细化检查方案,严格监管措施,刚性执法、铁腕治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突出打非治违、突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国务院第十三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并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复查验收。
(二)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8月31日,区域内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氨泄漏事故,造成16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思想根源,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方案》,部署全区立即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1.深入推进,领导带队督查。为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关于四套班子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区委书记汪泓、区长方世忠等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对各街镇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国庆节前,结合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四套班子领导再次带队分成14路对各街镇园区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有力推进了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
2.高压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全区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认真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确定485家企业作为联合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由区经委、商务委、建设交通委、国资委、质量技监局、安全监管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牵头的14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利用2周时间,持续对485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的联合执法检查。为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及实效,邀请20名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全程参加联合检查,提高了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隐患发现率。
3.条块互动,全面排查隐患。各有关部门、各街镇园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分别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建设交通委对建设工地、国资委对归口企业、安全监管局对液氨使用单位、质监对特种设备、规划土地局对违章搭建、交警支队对重点运输单位、消防支队对人员密集场所等全面检查。其他各有关部门和街镇园区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要求,不间断、全方位的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在为期3个月的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镇、园区和委办局累计出动检查组8985组次,检查人员47621人次,检查单位61276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1337处,现场整改19407处,开具文书10276份,处罚单位294家,罚款324.53万元,停产停业整顿53家,取缔58家。
4.梳理归类,锁定重大隐患。区安委办对联合执法、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排查上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对违章违规搭建现象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占用消防通道严重、特种设备不经检测现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243家单位作为复查重点单位,加强跟踪整改。
5.以块为主,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一镇一协调、一企一方案”要求,各街镇园区主要领导牵头,分别召开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隐患整治综合协调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隐患整治牵头部门、整治责任人、整治期限、整治措施、整治资金、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一般隐患,由街镇园区督促加紧整改;对较大隐患,各有关委办局根据确定的重大隐患牵头整治部门和具体安排,加强联合执法,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各街镇园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全面整改。
6.边改边查,抓好专项治理。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在复查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地毯式排查,强化企业自查自纠意识,对危化和特种设备及人员、劳动力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专家的力量,查深、查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国务院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有关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全区从10月中旬到12月底,按照“三个全覆盖”、“五个一批”的要求,对液氨单位一一核实,督促企业按照《涉氨制冷企业自查自改表》落实自查自纠。有关部门及专家分3组开展联合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83条,开具整改意见书36份。对责令整改的隐患单位跟踪复查,复查中,责令停产停业6家,行政处罚2家,罚款金额3.5万元。
目前243家重点隐患单位已有138家完成整改,停产2家,还有103家在推进整改中。由于这些隐患中,违章搭建所占比重大、形成的时间长、治理的难度大,有关部门将集中执法力量,继续跟踪推进落实整改。
2013年,在各街镇园区和各委办局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基本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但“8.31”事故充分暴露了全区安全生产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2014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区工作重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市安委办。
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