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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分返回上页
2010-07-30

法人和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一、法人和法人代表区分。


  常听说"某某人是某公司的法人"这样的话,这就是没有弄清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误将某公司的法人代表误当成法人。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  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三、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四、很多人还分不清法人代表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的关系。

案例:某企业法人,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交法人代表为企业办理业务使用,该法人代表办理企业事务透支2万元。后来企业关闭时,银行未能索回欠款。企业关闭后,银行却委派律师向企业原法人代表索款,理由是信用卡由法人代表使用,申办信用卡时,也有法人代表的签章。这是混淆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法人作为一个组织,只能由法人的机关来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为,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民法通则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银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民营的公司还  是国有的公司都是这样.

当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情况不一样,因为这样的机构不是“法人”,也就是说这些组织不象本文第二  条所讲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些组织债务,应当以这些组织的财产和设立者的财产来偿还。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行政、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或由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并经《任命书》或《章程》予以确定。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产生、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产生、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