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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提交申请材料返回上页
2010-06-01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 、 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2 、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 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组建单位公章和组建负责人签字;
5 、 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 、 外省市来沪独资和联营的,提交注册地工商局的核转函;
7 、 企业法人章程(盖章);
8 、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9 、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 报告 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11 、 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附产权证复印件);
12 、 联营企业应提交联营协议;
13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 、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5 、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