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
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地址邮编核对友情提示返回上页
2012-11-14

各位纳税人:

  为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利,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每年3月前,根据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的信息,为每位纳税人按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为确保您的《完税证明》能及时准确地送达,请您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与您的扣缴义务人(单位、公司)的财务或人事部门核对您《完税证明》的投递地址和邮编信息。

  如您在纳税过程中需要帮助,请您拨打“021-12366上海财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